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简单; 2. 煤层、煤质稳定,全区可采,无岩浆岩侵入,无自然发火的矿井工程; 3. 立井筒垂深<300m,斜井筒斜长<500m; 4. 矿田地形为I、II 类,煤层赋存条件属I、II 类,可采煤层2 层及以下,煤层埋藏深度 <100m,采用单一开采工艺的煤炭露天采矿工程; 5. 两种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露天采矿工程; 6. 矿体埋藏垂深<120m 的山坡与深凹露天矿; 7. 矿石品种单一,斜井,平硐溜井,主、副、风井条数<4 条的矿井工程。 |
II 级 |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较复杂; 2. 低瓦斯、偶见少量岩浆岩、自然发火倾向小的矿井工程; 3. 300m≤立井筒垂深<800m,500m≤斜井筒斜长<1000m,表土层厚度<300m; 4. 矿田地形为Ⅲ类及以上,煤层赋存条件属Ⅲ类,煤层结构复杂,可采煤层多于2 层, 煤层埋藏深度≥100m,采用综合开采工艺的煤炭露天采矿工程; 5. 有两种矿石品种,主、副、风井条数≥4 条,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的矿井工程; 6. 两种以上开拓运输方式,多采场的露天矿; 7. 矿体埋藏垂深≥120m 的深凹露天矿; 8. 采金工程。 |
III 级 |
1. 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复杂; 2. 水患严重、有岩浆岩侵入、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工程; 3. 地压大,地温局部偏高,煤尘具爆炸性,高瓦斯矿井,煤层及瓦斯突出的矿井工程; 4. 立井筒垂深>大于800m,斜井筒斜长>1000m,表土层厚度≥300m; 5. 开采运输系统复杂,斜井胶带,联合开拓运输系统,有复杂的疏干、排水系统及设施; 6. 两种以上矿石品种,有分采、分贮、分运设施,采用充填采矿法或特殊采矿法的各类 采矿工程; 7. 铀矿采矿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新建筛选厂(车间)工程; 2. 处理易选矿石,单一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 |
II 级 |
1. 新建和改扩建入洗下限≥25mm 选煤厂工程; 2.两种矿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 |
III 级 |
1. 新建和改扩建入洗下限<25mm 选煤厂、水煤浆制备及燃烧应用工程; 2. 两种以上矿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一般机械辅机及配套厂工程; 2. 船舶辅机及配套厂,船舶普航仪器厂,吊车道工程; 3. 防化民爆工程、光电工程 4. 文体用品、玩具、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金属制品厂工程 5. 针织、服装厂工程; 6. 小型林产加工工程; 7. 小型冷库、屠宰厂、制冰厂,一般农业(粮食)与内贸加工工程; 8. 普通水泥、砖瓦水泥制品厂工程; 9. 一般简单加工及冶炼辅助单体工程和单体附属工程; 10. 小型、技术简单的建筑铝材、铜材加工及配套工程 |
II 级 |
1. 试验站(室),试车台,计量检测站,自动化立体和多层仓库工程,动力、空分等站房工程; 2. 造船厂,修船厂,坞修车间,船台滑道,船模试验水池,海洋开发工程设备厂,水声设备及水中兵器厂工程; 3. 坦克装甲车车辆、枪炮工程; 4. 航空装配厂、维修厂、辅机厂,航空、航天试验测试及零部件厂,航天产品部装厂工程; 5. 电子整机及基础产品项目工程,显示器件项目工程; 6. 食品发酵烟草工程,制糖工程,制盐及盐化工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工程、家电及日用机械工程,日用硅酸盐工程; 7. 纺织工程; 8. 林产加工工程; 9. 商物粮加工工程; 10. <2000t/d 的水泥生产线,普通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特种陶瓷生产线工程,新型建筑材料工程; 11. 焦化、耐火材料、烧结球团及辅助、加工和配套工程,有色、钢铁冶炼等辅助、加工和配套工程。 |
III 级 |
1. 机械主机制造厂工程; 2. 船舶工业特种涂装车间,干船坞工程; 3. 火炸药及火工品工程、弹箭引信工程; 4. 航空主机厂、航天产品总装厂工程; 5. 微电子产品项目工程、电子特种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 6. 核燃料元/组件、铀浓缩、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 7. 制浆造纸工程、日用化工工程; 8.印染工程; 9.≥2000t/d 的水泥生产线,浮法玻璃生产线; 10. 有色、钢铁冶炼(含连铸)工程,轧钢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油气田井口装置和内部集输管线,油气计量站、接转站等场站、总容积<50000m³ 或品种<5 种的独立油库工程; 2. 平原微丘陵地区长距离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中间场站工程; 3. 无机盐、橡胶制品、混配肥工程; 4. 石油化工工程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 |
II 级 |
1. 油气田原油脱水转油站、油气水联合处理站、总容积≥50000 m³或品种≥5 种的独立油库、天然气处理和轻烃回收厂站、三次采油回注水处理工程;硫磺回收及下游装置、稠油及三次采油联合处理站、油气田天然气液化及提氦、地下储气库; 2. 山区沼泽地带长距离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首站、末站、压气站、调度中心工程; 3. 500 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蒸馏及后加工装置,丁烯氧化脱氢、MTBE、丁二烯抽提、乙腈生产装置工程; 4. 磷肥、农药、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化纤工程; 5. 医药工程; 6. 冷冻、脱盐、联合控制室、中高压热力站、环境监测、工业监视、三级污水处理工程。 |
III 级 |
1. 海上油气田工程; 2. 长输管道的穿跨越工程; 3. 500 万吨/年以上的常减压联合蒸馏及二次加工装置,芳烃抽提、芳烃(PX),乙烯、对苯二甲酸等单体原料,合成材料,LPG、LNG 低温储存运输设施工程; 4. 合成氨、制酸、制碱、复合肥、火化工、煤化工工程; 5. 核化工、放射性药品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下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50MW 及以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2. 电压等级110KV 及以下的送电、变电工程; 3. 最大坝高<70m,边坡高度<50m,基础处理深度<20m 的水库水电工程; 4. 施工明渠导流建筑物与土石围堰; 5. 总装机容量<50MW 的水电工程; 6. 单洞长度<1km 的隧洞; 7. 无特殊环保要求。 |
II 级 |
1. 单机容量300MW~600MW 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单机容量50MW 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可再生能源、风电、潮汐等) ; 2. 电压等级330KV 的送电、变电工程; 3. 70m≤最大坝高<100m 或1000 万m3≤库容<1 亿m3 的水库水电工程; 4.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50m≤边坡高度<100m ,20 m≤基础处理深度<40m 的水库水电工程; 5.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6. 50 MW≤总装机容量<1000MW 的水电工程; 7. 1km≤单洞长度<4km 的隧洞; 8. 工程位于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较高的环保要求。 |
III 级 |
1. 单机容量600MW 及以上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 2. 换流站工程,电压等级≥500kV 送电、变电; 3. 核能工程; 4. 最大坝高≥100 m 或库容≥1 亿m3 的水库水电工程; 5.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边坡高度≥100m,基础处理深度≥40m 的水库水电工程; 6.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7. 总装机容量≥1000MW 的水库水电工程; 8. 长度≥4km 的水工隧洞; 9. 工程位于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特殊的环保要求。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流量<15m3/s 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堤防等级V 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3. 灌区田间工程; 4. 水土保持工程。 |
II 级 |
1. 15m3/s≤流量<25m3/s 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引调水工程中的建筑物工程; 3.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4. 堤防等级III、IV 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
III 级 |
1. 流量≥25m3/s 的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3 堤防等级I、II 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4. 护岸、防波堤、围堰、人工岛、围垦工程,城镇防洪、河口整治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Ⅱ、Ⅲ、Ⅳ级铁路 |
II 级 |
1. 时速200KM 客货共线; 2. Ⅰ级铁路; 3. 货运专线; 4. 独立特大桥; 5. 独立隧道 |
III 级 |
1. 客运专线; 2. 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三级、四级公路及相应的机电工程;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机电工程。 |
II 级 |
1.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2.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 3.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工程。 |
III 级 |
1.高速公路工程; 2.城市地铁、轻轨; 3.客(货)运索道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总长<1000m 或单孔跨径<150 m 的桥梁 2.长度<1000m 的隧道工程 3.人行天桥、涵洞工程 |
II 级 |
1.总长≥1000m 或150 m≤单孔跨径<250 m 的公路桥梁; 2.1000m≤长度<3000 m 的隧道工程; 3 城市桥梁、分离式立交桥、地下通道工程。 |
III 级 |
1.主跨≥250m 拱桥,单跨≥25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400m 斜拉桥,≥800m 悬索桥; 2.连拱隧道、水底隧道、长度≥3000 m 的隧道工程; 3.城市互通式立交桥。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码头<1000t 级,航道<5000t 级; 2. 内河港口、航道整治、通航建筑工程:码头、航道整治、船闸<100t 级; 3.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船坞、舾装码头<3000t 级,船台、滑道船体重量<1000t; 4. 各类疏浚、吹填、造陆工程。 |
II 级 |
1.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1000t 级≤码头<10000t 级,5000 t 级≤航道<30000 t级,护岸、引堤、防波堤等建筑物; 2. 油、气、危险品码头工程<1000t 级; 3. 内河港口、航道整治、通航建筑工程:100t 级≤码头<1000t 级,100t 级≤航道整治<1000 t 级,100t 级≤船闸<500t 级,升船机<300t 级; 4.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3000t 级≤船坞、舾装码头<10000t 级, 1000t<船台、滑道船体重量<5000t。 |
III 级 |
1.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码头≥10000t 级,航道≥30000 t 级; 2. 油、气、危险品码头工程≥1000t 级; 3. 内河港口、航道整治、通航建筑工程:码头、航道整治≥1000t 级,船闸≥500t 级,升船机≥300t 级; 4. 航运(电)枢纽工程; 5.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船坞、舾装码头≥10000t 级,船台、滑道船体重量≥5000t; 6.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3C及以下场道、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项目单一或规模较小工程); |
II 级 | 4C、4D 场道、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中等规模工程); |
III 级 | 4E 及以上场道、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大型综合工程含配套措施)。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高度<24m 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2.跨度<24m 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3.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 4.高度<70m 的高耸构筑物。 |
II 级 |
1.24m≤高度<50m 的公共建筑工程; 2.24m≤跨度<36m 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3.高度≥24m 的住宅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5.装饰、装修工程; 6.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 7.70m≤高度<120m 的高耸构筑物。 |
III 级 |
1.高度≥50m 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跨度≥36m 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2.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 3.防护级别为四级以上的人防工程; 4.高度≥120m 的高耸构筑物。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DN<1.0m 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 2. 小区内燃气管道工程; 3. 小区供热管网工程,<2MW 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4. 小型垃圾中转站,简易堆肥工程。 |
II 级 |
1. DN≥1.0m 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3m³/s 的给水、污水泵站;<10 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2. 城市中、低压燃气管网(站),<1000 m³液化气贮灌场(站); 3. 锅炉房,城市供热管理网工程,≥2MW 换热站工程; 4. ≥100t/日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 5. 园林绿化工程 |
III 级 |
1. ≥3m³/s 的给水、污水泵站;≥10 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 2. 城市高压燃气管网(站),≥1000 m³液化气贮灌场(站); 3. 垃圾焚烧工程; 4. 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化及处理工程。 |
等级 | 工程特征 |
I 级 |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 广播2 套及以下,电视3 套及以下)工程; 2. 中短波发射台(中波单机功率P<1KW,短波单机功率P<50KW)工程; 3. 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P<1KW)工程; 4. 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
II 级 |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3~5 套,电视4~6 套)工程; 2. 中短波发射台(中波单机功率1KW≤P<20KW,短波单机功率50KW≤P<150KW)工程; 3. 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1KW≤P<10KW,塔高<200m)工程; 4.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5. 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 6. 广播电声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 7. 电信工程 |
III 级 |
1.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6 套以上,电视7 套以上)工程; 2. 中短波发射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P≥20KW,短波单机功率P≥150KW)工程; 3. 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中波单机功率P≥10KW,塔高≥200m)工程; 4. 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
服务阶段 | 具体服务范围构成 | 备注 |
勘察阶段 |
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施工、保修等 阶段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具体内容执行 国家、行业有关规 范、规定执行。 |
设计阶段 |
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 | |
施工阶段 |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 |
保修阶段 |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
序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1 | 500 | 16.5 |
2 | 1000 | 30.1 |
3 | 3000 | 78.1 |
4 | 5000 | 120.8 |
5 | 8000 | 181.0 |
6 | 10000 | 218.6 |
7 | 20000 | 393.4 |
8 | 40000 | 708.2 |
9 | 60000 | 991.4 |
10 | 80000 | 1255.8 |
11 | 100000 | 1507.0 |
12 | 200000 | 2712.5 |
13 | 400000 | 4882.6 |
14 | 600000 | 6835.6 |
15 | 800000 | 8658.4 |
16 | 1000000 | 10390.1 |
工程类型 | 专业调整系数 |
1.矿山采选工程 | |
黑色、有色、黄金、化学、非金属及其他矿采选工程 | 0.9 |
选煤及其他煤炭工程 | 1.0 |
矿井工程、铀矿采选工程 | 1.1 |
2.加工冶炼工程 | |
冶炼工程 | 0.9 |
船舶水工工程 | 1.0 |
各类加工 | 1.0 |
核加工工程 | 1.2 |
3.石油化工工程 | |
石油工程 | 0.9 |
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 1.0 |
核化工工程 | 1.2 |
4.水利电力工程 | |
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 0.9 |
火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 1.0 |
核能、水电、水库工程 | 1.2 |
5.交通运输工程 | |
机场场道、助航灯光工程 | 0.9 |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及机场空管工程 |
1.0 |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 | 1.1 |
6.建筑市政工程 | |
园林绿化工程 | 0.8 |
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 | 1.0 |
邮政、电信、广电电视工程 | 1.0 |
7.农业林业工程 | |
农业工程 | 0.9 |
林业工程 | 0.9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职级 | 工日费用标准(元) |
一、高级专家 | 1000~1200 |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 800~1000 |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 600~800 |
四、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 300~600 |
武汉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9号北辰·光谷里二期8栋A座23楼 电话:027-65026449 QQ:706327931
荆门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国际广场B座14楼 电话:0724-2361906/2351936/2351906 QQ:10922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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