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检所全自动智能蒸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卫检所全自动智能蒸馏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国际广场B座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 16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SXCG-202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财采计【2021】1192号
3、项目名称:卫检所全自动智能蒸馏仪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0万元
6、最高限价:10万元
7、采购内容:卫检所全自动智能蒸馏仪采购及安装, 详细技术参数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完成相关采购。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 8 日起至2021年6月 10 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国际广场B座14楼)。
3、方式:供应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企业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列明的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开始时间:2021年 6月 16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16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启
1、谈判地点: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谈判时间:2021年 6月 16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姚超
电 话:0724-2382281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金蓉
电 话:0724-2351936
地 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国际广场B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