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漳河新区住建环保局,屈家岭管理区建设管理局,荆门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分包和监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中心城区实行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在中心城区率先实行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合同(包括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专业承包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二、发包人在订立专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之后应及时将上述合同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备案。
三、经审查备案的专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与施工总承包合同一并纳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
四、未办理专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而先行施工的,视同违法建设。建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立案查处并实施不良行为纪录。
五、各县、市、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此通知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武汉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9号北辰·光谷里二期8栋A座23楼 电话:027-65026449 QQ:706327931
荆门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国际广场B座14楼 电话:0724-2361906/2351936/2351906 QQ:1092273117
版权所有:中三信工程管理(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鄂ICP备19012749号-1 技术支持:荆门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