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荆门市区域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完善规范荆门区域专家库,满足招投标活动评标工作需要,根据《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相关专业评标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同等专业水平须有市级职称评定部门书面认定意见;
2、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评标专家准入限制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3、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专家申报与资格审查
1、评标专家的申报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公共资源局)共同审核的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填写《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3、《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中“申报专业”须对照国家十部委《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附件2)填写至三级类别,每位专家申报专业不多于3个(若人数较多,将只选择申报的第一个专业录入专家库)。
4、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 4月21日。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永久取消申请评标专家资格。
2、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人:市住建委 李 澜 13581358620
市水务局 邵晓文 13986992911
市交通局 向美娟 13597942749
市卫计委 庞树峰 15972649782
市房产局 赵 伟 13871837998
市公共资源局 赵 勇 15271781292
附件:1、《荆门市评标(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doc
2、《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附件2.doc
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