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财投规〔2015〕209号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委托评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关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制定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荆门市财政局
2015年7月30日
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入库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控制政府投资评审风险,提高政府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益,结合荆门市级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入库中介机构,是指经荆门市财政局依法公开招投标确定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评审专家,是指经市财政局同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聘请的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从事预算评审工作的评审专业人员。
第三条 荆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中介机构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积分+量化”的思路,将积分与量化有机融合,用积分对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评审时效、评审质量等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日常考核时间为每个评审项目结束时,年度考核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前。
第五条 实行质量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各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须分别交纳5万元、3万元质量廉政风险保证金存入财政专户,在评审中,若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出现评审质量事故和廉政事故的,将没收保证金并分别取消评审机构资格或予以辞退;没有出现评审质量事故和廉政事故的,合同到期后,全部退还保证金。
第二章 日常考核
第六条 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评审资料交接、方案制定、评审时效、评审质量、评审报告、资料退还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日常考核表》所定内容,按工作节点进行考核打分。
第七条 日常考核由评审中心成立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3人考核小组负责实施。每个项目考核完成后,报评审中心负责人审定。日常考核综合得分为单个项目得分的总和除以项目个数。
第八条 日常考核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第三章 年度考核
第九条 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报告的复核情况、档案管理、评审纪律等。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组织与要求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评审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评审中心、财政局监察室等相关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组成。
(二)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查阅资料与实地考察、集中考核、相关单位评议相结合等方法进行。
(三)考核年度内各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已审结的项目,由考核小组随机抽取。
(四)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接到评审中心考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查并将结果书面上报评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作0分处理。
第十一条 考核小组根据项目类别,对项目评审质量进行复核打分,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对考核初步结果三天内无异议的,视为同意考核结论;有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报考核小组复核,确定最终得分。
第十二条 考核小组依据《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年度考核表》,对被考核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提出评价意见,并确定其考核等级,档次与日常考核相同。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三条 对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综合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日常考核占总分值的60%,年度考核占总分值的40%。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考核得分于次年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告知。凡在考核年度内未承担评审任务的机构和个人,其年度考核成绩视同综合考核成绩。
第十四条 按照综合考核得分情况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前三(含并列)的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次年优先安排承担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应急项目的评审任务,并在下轮招投标时加分。
第十五条 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承担政府投资评审任务资格,中止评审合同。
第十六条 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其入库资格或予以辞退。
1.未参加行业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资质被依法注销的;有不良执业记录,被有关管理部门查处的;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
3.与项目单位或相关利益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损害国家利益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评审,或对外转包、分包评审业务的;
5.参与评审的人员违反廉洁及保密纪律,情节严重的;重大事项不报告,擅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在考核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乱用职权的,情节较轻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部门或有权处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荆门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日常考核表》
《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年度考核表》
附件1
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日常考核表
项目基本情况
评审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评审类别
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复审审定金额
项目评审计划完成时间
项目评审实际完成时间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执业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
一、评审准备阶段(15分)
得分
资料交接
(10分)
按照与评审中心约定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评审项目资料交接,并认真检查交接资料,填写资料交接单
3分
未参加扣3分;
未按时参加扣2分;
中介机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参加扣1分;
资料交接单未按规定填写扣1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资料的缺漏项查找并发现资料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评审中心
5分
未及时书面反映资料收集情况扣2分
因中介机构资料审查不仔细造成后期再次收集每次扣3分,但由于项目单位资料报送不完整或评审过程中需项目单位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且向评审中心汇报的除外。
根据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通知,及时联系收集缺漏项资料
2分
未积极根据工作安排联系收集缺漏资料扣2分
方案制定
(5分)
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中心提交书面方案资料
2分
提交方案每延误1天扣1分
3分
方案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业务操作人员配置(指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不合理或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每处扣1.5分
二、评审实施阶段(45分)
评审实施
(45分)
执行已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情况
5分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作人员;每人次扣2分
因中介机构原因未按方案节点完成工作计划,每次扣2分;
项目现场勘查
5分
应勘查现场而无勘查记录的不得分;未通知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参加的扣3分
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向评审中心汇报工作进展及已发现存在问题情况
15分
汇报工作进展不及时的扣3-5分;发现问题汇报不及时的扣3-5分;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扣3-5分
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0分
协调解决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时,不能主动提出解决矛盾、分歧的方案、办法,并及时形成会议纪录的,扣4-10分
评审质量
10分
严格按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办法、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实施项目评审。项目预算编制中存在重大问题而评审人员未发现的扣10分
三、评审完成阶段(30分)
评审报告
(30分)
评审时效
6分
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每晚1天扣2分;
评审报告质量要求
10分
未按评审中心评审报告格式编制扣4分;评审报告存在明显错误,退回整改的每次扣2分;评审报告所附资料不完整,每项扣2分
审减原因分析要求
5分
审减金额未做原因分析扣5分,原因分析不完整扣3分;
评审报告审核程序要求
5分
未提供机构内三级复核审查表扣5分;审核人员的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5分
评审报告手续完备要求
2分
报告按规定加盖签章,未加盖,每处扣1分
问题披露
2分
有重大问题未披露的,每处扣1分
四、资料完成退还(5分)
资料退还
(5分)
项目完成,经评审中心同意,退还相关资料
2分
资料遗失、损坏每份扣2分
资料退还办理相关手续
1分
未办理移交手续扣1分
回访听取投资评审中心意见及建议
2分
未回访听取投资评审中心意见建议扣2分
五、廉洁自律(5分)
项目单位廉政回执反映良好的得5分;反映有问题,经核实的不得分,并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得分总计
考核结论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评分
复核人评分
总分
审批人
附件2
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年度考核表(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抽评项目名称: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咨询机构基本情况(20分)
人员管理(5分)
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基本要求的,得5分。造价工程师在上年基础上每减少1名扣1分,最高扣5分。
5
硬件建设 (4分)
有与资质等级、咨询业务范围和完成咨询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且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得4分。达不到了要求的,不得分。
4
软件建设 (5分)
办公设备、计价软件、测量工具等设备配置齐全的,得5分。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
5
内控制度(6分)
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的,得6分。每少1项扣1分,最高扣6分。
6
抽查项目评审报告复核质量(50分)
评审准备(10分)
评审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无评审方案的,不得分。
5
评审人员配备及其执业资格符合项目评审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
批量项目评审前组织专项人员培训,得2分(以有关记录资料为准)。
2
评审结论(20分)
评审结论摘要数据准确,核减原因清晰明了、依据充分,存在问题定性准确,沟通一致的,得6分。每出现1次差错扣1分,最高扣6分。
6
经评审管理机构组织复核,误差率在0~±1%(含)的,得14分~10分;误差率在±1%~±2%(含)的,得10分~4分;误判率在±2%~±3%(含)的,得4分~0分;误判率大于±3%的,倒扣10分。
14
评审报告(12分)
评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逻辑正确;评审依据、方法、处理原则等具有针对性;数据与评审结论摘要、附表、附件一致,核减原因清晰明了、依据充分;存在问题定性准确。全部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1次差错的,扣1分,最高扣5分。
5
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履行三级复核程序且有明确的复核意见的,得5分;每少一次复核或者有复核但未签署明确复核意见的,扣1分,最高扣5分。
5
评审报告签发、签章、装订等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报告附表(3分)
报告附表完整、数据准确、链接正确、勾稽关系无误、备注清晰得3分,否则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最高扣3分。
3
报告附件(3分)
报告附表完整的,得3分。每出现1次差错扣1分,最高扣3分。
3
评审资料(2分)
评审工作底稿完整,评审日志详实(现场勘测、计量、计价、对账、重大争议会商处理等记录清晰,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收集的资料符合存档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少1项或者1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最高扣2分。
2
档案管理(15分)
基础建设(5分)
有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有专人保管。全部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缺1项扣3分,最高扣5分。
5
评审档案(10分)
财政投资评审档案资料单独存放、入柜上锁的,得10分;单独存放、未入柜上锁的得5分;未单独存放、入柜上锁的得5分;未单独存放、未入柜上锁的不得分。
10
评审纪律(15分)
廉洁评审(8分)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廉洁评审的有关规定;未借财政投资评审之便承揽咨询业务;外勤项目评审差旅、食宿费自理。全部符合要求的,得10分。有1项或1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8
保密纪律(2分)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重大事 项报告 (3分)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关于评审中发现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扣3分。
3
服务态度(2分)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严守秘密、服从安排、及时响应的,得2分,服务态度不好的不得分。
2
合 计
100
得分总计
考核结论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考核组评分
副组长评分
总分
组长
附件3
荆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年度考核表(坐班专家)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考评分
一
基本情况
15
1
工作纪律
按时上下斑,有事请假,工作扎实。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
5
2
学习培训
能积极参加各项专业业务培训和中心组织的各种学习和会议的。缺一次学习笔记的,扣1分
5
3
执行制度
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的
5
二
评审质量
60
1
协同配合
从工作责任心、计划针对性、人员配合协调性、质量保证措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好5分,一般3分,差1分。每缺1项扣0.5分。
10
2
评审时效
根据评审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好5分,一般3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为0分。
5
3
重大事项报告及沟通协调
"评审过程中涉及项目超概算、影响工程造价较大和评审工作进程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快速反应以及沟通协调方面。整体评定:好5分,一般3分,差0分。
5
4
资料管理
1、不能提供送审资料的扣10分;2、是否按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相关评审文件(咨询报告、资料交接及退还清单、三级复核情况、实施方案、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计算底稿、会议纪要、主要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重要文件及文函等等),缺少一项扣1分;
10
5
造价审查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材料价差调整不符合有关规定,每发现一处扣1分:涉及金额较大的定额缺项项目,编制的补充定额不符合有关规定以及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工程计算:每一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不含3%)扣1分,每出现计量单位错误一项扣1分;定额及清单子目应用:定额套用及换算错一项扣1分,清单子目应用错一项扣1分(含错项、漏项多计项目、项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等);工程取费:费用应用错一项扣1分。评审结论误差率在±1%以内计18分,±1%-±3%,3%~±5%以内计6分,超过±5%计0分。
20
6
报告书质量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评审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结论准确、评价合理计10分,次之6分,较差计2分。
10
三
相关单位及同行评价
建设(代建)单位评价满分为3分,同行评价满分为2分
5
四
执业操守
有不良社会记录,被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的;对外转包、分包评审项目的;收受被评审单位财、物,出具虚假报告等,一经查实,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10
五
创新能力
考核年度,在国家、省、市(副省级)相关行业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关财政投资评审文章的,分别设置5分、3分和2分,按照不同级别发表文章的篇数计算权重和得分;积极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关建议和创新被评审中心采用或推广的,每条加1分。
10
总分
100
荆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印发